第二百七十四章:刮地三尺-《我比崇祯大一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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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监军太监却没有把他往死里逼,要求他给兴和军解决一个月饷银、粮食。

    只要粮饷给足,他不但既往不咎,而且给他报功。

    兴和军不骚扰老百姓并不表示好欺负。

    该沿途州城府县供应军粮、马料一样也不能少。

    不是缴获了八千石粮食,又抄家抄来两万余石么?怎么还向地方上索要啊?

    一码归一码,该兴和军的没要到手,不会减轻老百姓负担,那些粮食和马料都会被官吏贪污了。

    县太爷不想获罪,他必须巴结监军大太监,所以不遗余力搞钱粮,哪去管老百姓是不是怨声载道。

    跟官吏明显不同,兴和军不仅仅军纪严明秋毫无犯,还在接受流民。

    打掉薛麻子团伙后,一个把总的辅兵外加一个总旗的骑兵战士护送着接近一万人口往北而去。

    这些人口不全部是流民,有七八百是没被选上随军的喽啰,三千多是薛麻子团伙的家眷。

    薛麻子团伙的家当,包括查抄七个大地主得到的家私、金银财宝装了几百大车。

    缴获的粮食没有运走,包括县太爷送来的粮食,抄没大地主得到的粮食,一共有三万多石。

    这些粮食一大半存放在薛麻子的山寨,一部分随军携带。

    因为黄毅的计划是尽可能多的吸收流民,手里必须有粮食,哪怕仅仅是给流民一天喝两大碗粥,也得半斤粮食。

    接下来会有多少流民来投靠?

    五千?一万?还是两万?三万?五万?

    两万人一天至少是一万斤粮食,加上军粮的消耗,一天就是二百石。

    所以必须在征途上设立补给站存放粮食,还得留下兵力看管。

    用不着留正兵,辅兵足以,兴和军辅兵的战斗力比明军家丁或许不如,肯定比普通营兵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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